Ammonium Silver Zinc Aluminum Silicate
矽酸鋁鋅銀銨
抗菌、制臭,不得使用於皮膚有破損或傷口部位,衛生署公告為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之化妝品,添加此成份之產品需向衛生署登記為含藥化妝品,產品中使用量不得超過 5.0%~10%[1]。
[1] 行政院衛生署衛署藥字第0940319865號,94/06/1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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